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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(2013-2020年)的意见 粤府办〔2014〕5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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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广东省旅游局:www.gdta.gov.cn
发表于:2015/8/7 14:46:00 人气:664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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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、海洋、中医药等产业融合发展,提升旅游休闲产品科技含量。深入研究加强旅游休闲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互关系,借鉴国内外好的经验做法,形成有广东特色的旅游休闲及保护模式。 (七)探索建立中小学灵活的假期制度。各地可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,结合当地人文环境、气候特点等因素,在充分征求学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意见并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,探索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办法,相关实施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。逐步推行研学旅行,列入全省试行国民旅游休闲示范区的地级以上市和县(市、区)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开展研学旅行,并将其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区域特色、学生年龄特点和课程内容,组织主题鲜明、形式多样的研学旅行或活动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相关风险评估和防范制度,全面推进校方责任险。 (八)深化粤港澳区域旅游休闲合作。加快推进粤港澳旅游休闲市场共建,支持广州南沙、深圳前海、珠海横琴等重点合作平台因地制宜发展高端旅游休闲商务区、城市休闲游憩区、休闲产业功能集聚区等。进一步优化交通、安全和通关环境,充分发挥144小时便利签证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72小时过境免签等政策效应,联合港澳地区共同推广“一程多站”式精品线路,吸引更多境外游客来粤旅游休闲。加强粤港澳游艇旅游合作,积极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,有效带动相关旅游休闲产业发展。 (九)优化旅游休闲市场环境。加快研究制订旅游休闲服务地方标准,大力推动旅游休闲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。建立完善旅游休闲市场准入、经营活动、服务质量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标准,推广使用电子旅游合同,建立完善旅游业格式合同文本双备案机制,全面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。旅游、公安、交通运输、发展改革(物价)、工商、质监、安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,严厉打击景区节假日乱提价、价格欺诈、虚假广告、无照经营、强迫交易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。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,建立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,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休闲市场环境。 (十)落实安全监管责任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,将旅游休闲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,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,完善应急预案。建立安全风险信息提示、景区客流量等旅游休闲信息发布与预警报告制度。提升景区服务信息化水平,加大景区门票、食宿、游览等网上预订比例;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监控,有效调控入区人流,缓解环境资源以及公共服务的压力。健全旅游责任保险制度,督促旅游经营单位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 三、工作保障 (十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(2013-2020年)实施工作,强化组织领导,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。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,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。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发展规划时,要充分考虑国民旅游休闲项目需求,并做好相关项目开发建设与环保、交通、通信、供水、供电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衔接。要发挥人民团体、行业协会作用,依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全省国民旅游休闲活动发展。省发展改革委、旅游局要加强对落实本实施意见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。 (十二)加大政策扶持力度。支持各类旅游市场主体健康发展,促进各类资本投资旅游市场,支持旅游企业以项目特许权、运营权、旅游景区门票收费权质押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,并通过资产重组、兼并、收购和股权转让等方式,推动旅游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。加快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、用电、用气价格政策。各地要结合当地财政状况和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实际,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,加大旅游休闲项目招商引资力度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,鼓励扶持旅游休闲产业发展。 (十三)加强人才队伍建设。建立以高等院校、职业技术学校和旅游企业为主的旅游休闲人才教育培训体系。着眼旅游休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,加大对中高级旅游管理人才的培养,有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可根据旅游休闲市场需求,拓展“订单培养”、“定向培养”等人才培养模式。加大培训力度,建立政府、院校、企业协同培养和对接机制,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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